
日本个人旅游(多次)签证
有效期:5年
入境次数:多次
受理范围
办理类型
个人旅游签证
入境次数
多次
可停留天数
90日,以使领馆签发为准
签证有效期
5年,以使领馆签发为准
受理范围
1、适用于长期居住、工作地、户籍地为上海、浙江、江苏、安徽、江西的申请人;非以上五地户籍,需提供以上五地在有效期内的暂住证或居住证复印件;
2、出行目的可为旅游/商务/探亲访友(不得在日本从事有收入的活动);
3、本签证产品申请者分为主申请人与副申请人,月收入41700元且可提供对应税单原件者,均可作为主申请人按照如下材料办理,若申请人有直系亲属同行(作为副申请人),提供相关所需资料及关系证明即可办理;
4、暂不接收护照签发地为湖北或浙江的申请人;
基本资料
•中国大陆因私护照
需同时满足以下5点:
1、行程结束后至少还有6个月有效期;
2、若换发过护照,提供旧护照原件;若遗失,提供中文遗失说明;
3、至少有2页空白签证页(不含备注页);
4、旧版护照,请在护照末页签名,未成年人可由父母代签名(不可用铅笔);
5、不接收6个月内有日本拒签记录的护照;
•照片(2张)
1、近3个月内拍摄2寸(3.5cm×4.5cm或4.5cm×4.5cm)白底彩照(照片背后用铅笔写姓名);
2、不接收侧身过胸照;
•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正反面复印件,16周岁以下如没有可不提供;
•副申请人相关材料
1、副申请人需符合受理范围;
2、副申请人定义:(1)主申请人的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公婆、媳妇、女婿、孙子女、外孙子女;(2)与主申请人一同居住的兄弟姐妹;
3、需提供主副申请人的关系证明:结婚证复印件(夫妻关系必须提供此项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户口簿整本复印件、亲属关系公证书复印件、派出所开具的盖有红章的关系证明原件,五选一;
备注:如主申请人持同类型日本自备签证,提供主申请人护照首页复印件,有效签证页复印件,中文在职证明原件,资产证明,并请告知主申请人以何种资产形式申请获取签证。
•婚姻证明复印件
1、已婚:结婚证复印件;
2、离婚:离婚证复印件或离婚判决书(民事调解书);
3、未婚、丧偶此项无需提供;
4、遗失:遗失说明;
申请表与必要条件
•签证申请表
1、支持填写后可至电脑端预览申请表并下载打印;或者用黑色水笔按照样本手写中文填写,无需粘贴照片;签证申请表样本
2、正反面打印在1张A4纸上;签证申请表
3、本人在签名栏处用黑色水笔中文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
4、如是学龄前婴幼儿等无法自行签名的,可由父母代签,并签上父/母的姓名,格式:儿童姓名(母/父代笔+母/父姓名),如张三(父代笔张二);
5、签证申请表不可涂改、不允许使用修正液修改等, 如有写错需要修改的,请将此内容用=双划线订正,在空白处填写正确的内容;
备注:如您曾在日本有非法滞留的,请提交中日文的反省书(内容包括滞留时间、原因、此次出行目的并保证会按时回国);
•中文在职证明原件
主申请人提供:
1、每月工资建议41700元以上,显示月收入或年收入;
2、需盖章;
3、领导亲笔签名(同行人不可相互签名,法人可以是人事签名);
•资产证明(在职人员)
1、此资产证明由主申请人提供;
2、提供近6个月个人完税证明(年收入50万以上的税单,注明年薪并加盖税务局红章),上海和宁波的税单必须提供电子版本含二维码,可前往当地税务局打印带二维码的税单;
若无法提供,请提供本人名下近6个月的银行出具的工资明细原件(用荧光笔划出工资,盖银行电子章,电子章需有一串防伪编号,如是工商,中国,浦发,宁波,光大,中信,南京,交通,平安,民生,农业,广发银行必须提交电子章柜台打印版本);如近6个月工资证明/税单未到达要求,请递交近12个月的银行出具的工资明细原件/税单原件;
•个人信息处理同意书
1、本人用黑色水笔填写并中文签名(与护照签名一致);
2、未成年人签字格式:未成年人姓名+(父代/母代);
•日本签证问卷调查
1、本人用黑色水笔填写并中文签名;
2、未成年人签字格式:未成年人姓名+(父代/母代);问卷调查
重要担保
•违约担保(在职人员)
1、在职人员-非法人: 提供在职公司担保函或个人担保函,二选一;
2、在职人员-法人代表:提供个人担保函,法人不能提供公司担保函;
3、出行人不能为自己做担保,同行人不可以互相做担保人;
4、若使用个人担保函,担保人必须是中国大陆公民,且常住地在大陆,担保人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户口本本人信息页复印件;
5、担保人/公司为多位出行人担保时,每人提供一份;
注意事项与特殊说明
入境政策: 2022年10月11日0时日本时间以后,持仍在有效期内签证的人员,在签证有效期内可持此签证入境。2022年10月11日起入境的防疫措施:
1、持有有效疫苗接种(三针)证明的旅客,前往日本之前不再需要做核酸检测。10月11日起,被列入世界卫生组织(WHO)紧急使用清单的疫苗均视为有效疫苗接种(三针)证明。
2、不持有有效疫苗接种(三针)证明的旅客,仍将需要在出国72小时以内做核酸检测,并出示由医疗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详细检测证明要求请点击日本国驻华领事馆官网 ( https://www.cn.emb-japan.go.jp/itpr_zh/00_000485_00186.html )查看。
3、为了能够顺利办完检疫手续,日本政府建议所有旅客在进入日本之前利用“快速通道”。此外,所有入境旅客可在网站“Visit Japan Web”上办理检疫、入境审查及海关申报手续,欢迎各位利用。
4、除了有症状(可疑为患上新冠肺炎)的旅客外,其它旅客进入日本国境请按照日本最新入境要求。
5、不能将任何肉制品、蔬菜或水果带入日本。日本政府建议所有外国旅客购买医疗保险。更多详细信息,请务必登录日本国驻华总领事馆官网 ( https://www.cn.emb-japan.go.jp/itpr_zh/00_000485_00186.html )查看,按照官方通知为准。以上信息供您参考。因疫情传播风险较强,目的地、经停(转)地的入境政策以及疫情防控政策可能随时调整,请您在出行前务必仔细查阅入境要求以及最新疫情防控规定,合理安排出行。•其他注意事项
1、每次赴日停留时间不能超过90天,每年赴日停留时间不能超过180天;
2、如需撤签,提供护照原件及亲笔签名的撤签说明复印件,撤签说明需包含申请人姓名、护照号码、撤签原因、办签时预订的出行日期;
3、此签证所在的护照如过期且签证仍在有效期内,无需办理撤签,申请人同时持新旧护照出行即可;
4、为了方便领馆审核您的护照和贴签证页,在您递交材料前请将护照保护套取下并自行保管,以避免在领馆审核时有所遗失,敬请配合;
5、签证有效期自使领馆签发日起计算;
6、因受疫情影响,日本领馆受理时间可能有所延长,具体以领馆受理为准;
7、日本政府新决定的对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症的措施细则;
M:13901846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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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清单
资料包按需选用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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